事实经过:
大约半年前,买了一间公寓(社区总住户为230户左右),我们家的位置位在
公设(KTV)正上方。当公设有人使用时,就会产生震动与噪音,尤其假日更
严重,会吵到晚上九点多以后。后来发现,建商兴建KTV欢唱室时,根本没有
做任何隔音装置。我的主卧室刚好位在KTV正上方,平常生活受到噪音影响很
大。请了环保局来检测,并没有达到法规开罚标准。
问题:
1 请问建商兴建KTV室时,设计不良(未加隔音),算是商品瑕疵吗?
2 可以要求建商改善吗? 请问该由管委会出面要求建商还是我?还是两种都
可以?
3 因为受到影响的只有我们这户还有楼上邻居,对其他住户没有直接影响。
管委会目前的处理态度是比较不积极的(因为管委会认为是我要求太多)
一来社区住户喜欢这个公设、而且使用率很高,不可能废弃KTV
二来他们有来过我家听过,认为“应该对日常生活影响不大”,坚持我必须测到法规规范
的标准之上才称为噪音。请我自己去跟环保局检举。
请问管委会真的没有责任对建商要求KTV必须加装隔音吗?
噪音问题真的很困扰我们一家人,我们有去其他同类型建案看过他们的KTV室,
除了真的有加装隔音设备之外,KTV的位置楼上也不会设置住户。
以上问题有点多,如果疏漏之处还请见谅,请板友不吝提供建议,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