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在台留学的韩国人,小女是当事人的女友,事情发生时在旁边)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6.6.1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无保险,没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当事人于人行号志为绿灯的时候,骑ubike通往士林运动中心前的斑马线上要归还ubike
(承德路四段与大南路口),被一辆右转的白色自小客车撞上。
小客车驾驶人下车查车子是否有状况后,看到当事人没有受伤后,肇事者未有任何道歉及
联络资讯的给予,就直接驶离逃逸。
(车牌于逃逸时有记下,并将车号告知警方)
因当事人为外国人,中文语言能力无法描述事情发生的经过,因此我于事件发生后立即通
报ubike公司以及报警处理。
于警察局做笔录后,隔日将笔录单传真给ubike公司留存,警方也通知3周后再自行回拨电
话至警察局,询问处理情形。
但近日却收到ubike公司的车维修费缴款的催缴短信,要于七日内至uBike服务中心缴纳,
并被告知若逾时未缴款,将暂时停止uBike的租借服务。
ubike并非本人或当事人所毁损,为第三人开车擦撞所造成的损坏,维修费并非为当事人
的责任,但因不知道肇事者找到没,因此ubike主张当事人(租借人)要付赔偿费。
今日收到维修费催缴的通知后,我先打电话找交通大队询问是否找到肇事者。
但处理的警官却说:“之前做笔录的警官没有把资料key进去,所以还没开始查”,也询
问了是否可以取得影片证据,当然也被警方拒绝,结论是2周后才能再打电话给警方确认
处理情形。
最后,尝试打电话给1999询问要怎么办,但1999市民专线回复无法处理,只能去市政府、
区公所询问法律咨询,并只能帮我询问是否能将支付维修赔偿金额的时间延后。
因为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一下碰上这样的事情也好迷惘
注:youbike通知支付赔偿金额的时间为2016.7.12,因此2016.7.19日前要支付赔偿
六、问题:
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现在可以做什么处理,才不会在这7日的时限内让当事人付赔
偿费用,并且让对方支付赔偿金额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