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a女去年4~7月(未满16岁)期间透过app交友认识一名b成年男子
b男在a女家长告知下已知a女未满16
b男于交往“前”“后”发生数次猥亵、强制猥亵、性行为、强制性行为
(前期多为强制,后期部分合意,合意跟强制交错)
地点位于男子家中、旅馆、温泉旅馆等地
不确定是否涉及性交易(有餽赠手机以及请客吃高级料理)
直到7月男子劈腿并且恐吓索回餽赠手机为止
此段行为a女家长尚不知情
问题:
目前与a女讨论应对b男提起刑事诉讼
由于b男涉案期间历经与a女呈现暧昧、交往状态
犯案时a女碍于b男高大状硕不敢多反抗
即便处于a女不愿意情况被强制猥亵或性交的情况仍有可能被判定合意
外加a女仍在学,跑案不便
因此:请问是否该请律师,讨论供词细节来加强供词定罪率(强制的部分)
外加作为告诉代理人?
会问大家也是因为这部分问律师也不准(嗯....委任吧!)
检察官则没啥讨论空间,凭证据加常理判断来办案,想到的应该跟各位差不多
而这部分常理也是建立在男性社会,甚至大多女性也被洗脑成常理
法律讲求逻辑合理,女性思维则偏感性矛盾,相较之下本身就吃亏
部分女生朋友讲起类似经历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反应跟情况
如果说法律本身就无法容许这种思维那也只能自认倒楣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