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ing2498 (<──(路人甲)──<<<<)
2016-07-10 15:31:48事实经过:
a女去年4~7月(未满16岁)期间透过app交友认识一名b成年男子
b男在a女家长告知下已知a女未满16
b男于交往“前”“后”发生数次猥亵、强制猥亵、性行为、强制性行为
(前期多为强制,后期部分合意,合意跟强制交错)
地点位于男子家中、旅馆、温泉旅馆等地
不确定是否涉及性交易(有餽赠手机以及请客吃高级料理)
直到7月男子劈腿并且恐吓索回餽赠手机为止
此段行为a女家长尚不知情
问题:
目前与a女讨论应对b男提起刑事诉讼
由于b男涉案期间历经与a女呈现暧昧、交往状态
犯案时a女碍于b男高大状硕不敢多反抗
即便处于a女不愿意情况被强制猥亵或性交的情况仍有可能被判定合意
外加a女仍在学,跑案不便
因此:请问是否该请律师,讨论供词细节来加强供词定罪率(强制的部分)
外加作为告诉代理人?
会问大家也是因为这部分问律师也不准(嗯....委任吧!)
检察官则没啥讨论空间,凭证据加常理判断来办案,想到的应该跟各位差不多
而这部分常理也是建立在男性社会,甚至大多女性也被洗脑成常理
法律讲求逻辑合理,女性思维则偏感性矛盾,相较之下本身就吃亏
部分女生朋友讲起类似经历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反应跟情况
如果说法律本身就无法容许这种思维那也只能自认倒楣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7-10 15:34:00数次... 你被人家强来了还跑去跟对方独处?还去对方家中、温泉旅馆?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6-07-10 16:24:00
直接请律师
怎么看都不符合常理分手以后搞人才是真的吧到时候吃诬告罪别后悔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7-10 16:48:00但女方未满16就有事,不管是否合意
东西都拿了.....我是觉得被劈腿反咬一口拉不过搞未成年的确该死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7-10 17:57:00建议你去查一下恐吓构成要件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7-10 18:51:00
找律师。如果权益不想被漠视的话。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7-10 21:50:00请律师评估吧,这个故事难以说服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