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qappl (....)
2016-06-24 04:48:13事实经过:
大家好,是这样我前几天看了一间还不错房子,也打算月底要搬入,
不过因为房东说接下来本来要租我房间的房客打算出国打工了希望我可以续租,
我目前打算续租,
不过卡在当天看屋时因为觉得蛮适合的也知道现在很多人看房子,
房租环境都是我喜欢的但房东说要先付'订金' 一个月房租费用
(不是押金哦,押金两个月另外算,就是订这间房子给我,我们签了约注明收到钱然后6
月底搬入 不过我没有拿到钥匙
也没有签正式租约
(这边也想问这个契约合理吗?
请问这样合理吗? 想拿回之前订金,
谢谢!
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6-24 11:34:00民法248条订约当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时,推定其契约成立。至于你什么时间签约.什么时候拿钥匙.那并不是重点而订金拿不拿的回来.你去看民法429条.简单点.除非房东想退你.不然依法房东可以未收定金.不需要退你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6-24 06:56:00保留什么空间阿 拿一个月的租金来优柔寡断要了 一样要付押金 后悔 一个月就没了根本弊大于利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6-24 06:43:00就是不希望屋主租给别人,又想要保留一点空间咩反正结论是拿回订金不合理,你如果不想租了就乖乖被吞掉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6-24 05:56:00订金正式签约后会还 或转租金 或转押金 这样合理个人是觉得莫名 要嘛就直接签约给押金就好啦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6-27 12:09:00那都不是订金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