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父亲前些日子因大肠癌三期住院开刀,这几天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及医疗给付时,
服务人员说家父有卡债未还,保险给付可能会被公司扣下,
所以我们可能无法领到相关给付。
问题:
请问一下,父亲所有的保险都是我们家人帮他投保的(缴费也是),
所以要保人及受益人都是我,父亲是被保险人,
真的会因为父亲的卡债,导致保险理赔领不到吗?
当初就是为了父亲若生病时能够获得保障才投保,
结果现在却连医疗理赔都无法领取,好像不太合理,
如果早知没有任何保障,那么我们又何必傻傻的每年缴纳保险金呢?
上网有查到可以请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将给付以开支票方式给我们,
不进入父亲户头,请问这样可行吗?
另外也查到根据强制执行法第122条规定,
“系维持债务人及其共同生活之亲属生活所必需者,不得强制执行”,
我父亲目前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收入,未来的化疗所需要的费用想必也不少,
请问有这条的适用吗?
该如何向保险公司争取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