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拿到初判表之后的处理为何??

楼主: tiara (挺马的愚民快嘘我)   2016-05-25 19:45:47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6年5月8日晚上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当时大塞车,所以车都有自行移开,现场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强制责任险,对方不知
五、事实经过:
在台中市发生的,对方要插入我这车道时发生擦撞。我是新竹人,而对方台北市人。
六、问题:
5月8日晚发生事故,隔天5/9对方打电话给我说他到车行估维修要7000元,
要我们付,我们回应责任归属后厘清再讨论,对方说那他会找保险业务跟我们联络,
一直到今天5/25我们申请的初判表拿到了,上面写无法厘清责任归属,
而这16天对方都没再跟我们联络,而我们的车到车行估价维修是9800元,
请问版上前辈,如果我们自认倒楣,懒得找对方求偿了,这件事就结束了吗??
还是接下来我们必须主动去做什么事,才是守法的好公民,才不会被对方提告??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5-31 20:52:00
先申请调解吧!不赔再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5-25 20:51:00
先联络对方?谈和解也要签个文件吧?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5-25 22:57:00
你讲对方差你 那对方有责阿 你干嘛要怕被告?
作者: may22 (五月二十二日)   2016-06-04 01:15:00
就算自认倒楣也要去区公所调解委员会签和解书(签好后送法院核定),内容为两造同意互不请求各自理赔,双方抛弃民刑事求偿权利。不然6个月内对方都可以告你刑事,2年内都可以告你民事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