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们家有三个小孩,我哥、我姊与我,我爸在我妈过世前不久跟我妈离婚。我们家除了
我姊之外,都住在一起。
我妈在2013年的6月中因病过世,无任何遗嘱,所以遗产自然而然由三个小孩共同继承。
我妈过世之后,我大哥相当积极处理地我妈的身后事,包括我妈各个户头里的存款及保
险理赔金,那阵子,他总是为了我妈的事四处奔波,跑银行、户政事务所、寿险公司、
生命礼仪公司等等。而我那阵子也忙着上班,所以既然我大哥要弄就给他弄也好。
然后在我妈的身后事都处理完告一个段落之后,我哥请了个地政士来帮忙办理遗产过户
的事情。
我妈有两间房,一间位于高雄鼓山区、一间位于新北中和区,但是我们有三个人,怎么
分呢?
那时候其实是不想跟他们争的,毕竟我妈才刚过世,其实是很没心情争这个,但由于我
哥非常地积极居中协调,于是我们口头协议,我姊得高雄的房子加现金(金额我不晓得
,我哥答应她的),我哥得台北的房子,我则是拿现金(先拿一百,之后再给两百)。
当然,由于只是口头协议,所以那时其实很没安全感,但真的很不想他们一直来烦我,
所以还是签字盖章过户。
其实除了这些,我哥还拿走了所有的白包、保险理赔金、户头里所有存款。
至于我爸,则什么都没拿到...然后我跟我爸就住在属于我哥名下的房子里...
两年多快三年过去了,我哥应该是把钱都花光了(他一直都没固定工作),还把他名下
的房产拿去贷款,现在贷款快缴不出来了,所以在找仲介想把房子卖掉。
但是我跟我爸还住在这房子里,如果我哥要卖房子,我跟我爸势必得搬出去租屋,而我
哥除了一开始有给我一百之外,曾经答应我的两百到现在却无消无息,前两天跟他摊牌
,却跟我说:不然想怎么样?!去告他阿?!
让我觉得我果然当初不该相信他的口头协议,但事到如今已太迟,幸好在摊牌的时候我
有用手机偷偷录音。
问题:
想请问各位,这口头协议的两百或是更多,还要的回来吗?
或者,有办法保住这栋房子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