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备搬家了,
先是女友一个月来住不到7天,就被要求多缴一笔公电费,虽然说每户都有独立电表,但是每次就是一张房东自己打的表格,说是他们计算好的。
之前每两个月多350公电也就算了...
现在又莫名方式要扣押金,然后原本说房租是到七月底,现在又说跟学校学期走,要我提前六月中就搬...
跟房东要地址,他们也给不出来,我自己去查也还真的没有,只有段号跟地号,资料上也显示农业用地。
请问,前面部分我自知一开始契约部分就不明,那就算了。
那后面农地违规使用部分,我该怎么检举他呢? 需要提出什么证据或照片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