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在4/20提出离职申请,老板没说什么事,只交代交接事项。
某一天老板集合办公室所有人到会议室,然后说我跟老板要了很多钱,包括去年年终。
都是我不应该拿的,然后故意在此时间点离职,蓄意造成另外一个博士班医师无法毕业。
还在外面散布不实谣言说老板跟办公室的坏话,让我们找不到新人来应征。
造成我被办公室所有人议论纷纷,但这些都是不实指控。
然后我问过那个念博士班的医师了,他说老板跟他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问题:
我想问这样是否构成毁谤罪? 要成立的话需要有录音或录影吗? 因为这两样我都没有。
如果要同事出来作证也太为难他们了,毕竟一定会丢掉工作的。
如果构成毁谤罪的话,我可以怎么做?
主要是不想纵容这些惯老板了,员工也只是餬口饭吃,为何离职一定要搞到这么难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