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是挂名的车主,车子从购买至今,从未使用
当初是某些不得已也不情愿的因素借名贷款,对象为家人,贷款已经缴清
只是名下车子经查有多笔罚单与税金,近期帐户已被扣押,进入法院强制执行中
已打电话去监理所以及执行处做咨询,罚单与税金多达20万左右(含未送强制执行部分)
另车子已经被法院拍卖了,法拍金额约5万
没有住在户籍地,所以也没有收到执行处的通知,当时车子被法拍也不清楚
目前照情势来看家人并未打算出面处理
问题
1.罚单与税金是否有法律的条例可以转移到借名登记者身上
2拍定人是否有责任承接原车辆所欠的罚单与税金,如果是该怎么提出><
(拍定人没有过户,也没有查到法拍后新的罚金,牌照已逾销注销,不知对方怎么使用)
网络上有看到拍定人须承接的案例,所以提出2想了解一下
3.罚金、税金的部分,可以借名登记委由,提起免缴的诉愿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