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私有道路问题

楼主: Tenlet (生菜布谷烤猪猪)   2016-03-02 22:56:53
事实经过:
我们社区原预计开发四期(地基很大),由一条道路(大约是有500公尺长的山坡
路段)贯穿供车行再衔接一般道路,并在当初取得开发执照时有约定在四期全数开
发完成后,该道路会由地主捐出给市政府变成既成道路,但目前因为还没开发完,
所以还算是地主的私有道路。
后来因为一些缘故,地主不愿再开发后续两期社区,并卖出建地,由其他人接手,
但似乎不包括该道路(这边我其实不是很懂,虽然社区的地基不会覆蓋到那条道路
,但为什么那条道路可以不一起卖),总之该道路的所有权仍是原地主的。
这条道路因为是车子通往我们社区的必要道路,每天都要走,我太太目前怀孕,每
天车行这条路都震得很痛苦,将来小孩出生后,也还是只能每天这样震。我开这条
路已经不下几千次了,不论车速快一点慢一点,开在路上的哪个位置,甚至开到对
向去,都避不了车子震动得很厉害。
现在这条道路已经非常颠簸,而这条道路因为算是社区内私有道路,所以市政府不
会维修,但地主又充耳不闻不愿意花钱维修,长期下来导致这条道路愈来愈颠簸(
柏油路开起来像石子路),我们社区管委会完全拿这没辄。
问题:
虽然这不是公共道路,但以这种状况来说,市政府没办法逼地主出面处理吗?要是
将来道路破烂得更厉害,难道也都放任不理吗?我想请问的是,有没有什么法条可
以引用来处理这样的事情?
我知道这问题就算能解决也已经是很久以后,不能解决我们现在的燃眉之急,但这
状况已经几年了,路根本都不修,这样下去只是等着它哪一天爆掉而已。更希望的
是,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教训这个地主建商,它根本是房子卖完后完全不管住户的
死活。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3-02 23:05:00
开区大 找大家一起出钱修路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2 23:09:00
这个版最后会不会只剩下水桶公告文呢?这样严格的规定真的有办法达成本版当初成立的目的吗?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3-02 23:32:00
回楼上,我不是版主,但我认为PO文者本来就有义务要看清楚版规,就像开车上路要搞清楚交通规则一样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3-02 23:34:00
除了商业问题其它有看板规都可以避免每个人都不知道萤幕后是怎样的一个人有法律问题了还不愿意花时间看板规守规矩帮了确定不是所帮非人? 用"愿意守规矩"过滤一下也好而且那些水桶还不少是上站PO文个位数摆明就是来违规的 = =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3-02 23:38:00
回原PO那条到路的地是属于社区还是建商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3-03 00:26:00
短期内就是找里长问看看有没有辅助铺路,长期是找律师,看能不能找到法规让地主卖地?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3-03 10:41:00
贵社区可以出面取得地主同意后自费维修,人家有跟社区收地租或使用费用吗?
楼主: Tenlet (生菜布谷烤猪猪)   2016-03-03 12:53:00
回楼上各位:道路所有权是建商的。地主都已经把其余基地卖出了(或是交由其他建商营造,我不是很确定),唯独这条道路的产权还握在手上。今天的问题就是他既不卖也不维修,我们就算自费维修他也不会给钱,甚至可能会变成侵权(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又因为不是公有道路,也不知公家部门管不管得着,才想问这种情况难道真的没有法条逼地主出面处理吗。话说回来,这条道路是地主(建商)承诺提供社区使用,在未捐出成既有道路前本来就该是他们维护,为什么要买房子的人还要出道路修缮费用才能有好的通行品质,这太扯了。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3-03 14:18:00
换个立场思考吧,你的地无偿给人使用,然后你还要花钱维护,这样你会愿意吗???如果没有妨碍你们社区通行,他的地要怎么处置应该是他地主的自由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3 14:31:00
我的意思是板规是否有限制太严格导致版友太容易踩线?很多新帐号或许是特地来PTT寻求协助的,是否要迳以水桶处理,而未能选择以其他方式(如锁文要求修文)处理?仅系站在版友立场提供参考,毕竟版主有其管版考量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3-03 14:44:00
事实上的板规只有1.发文先看板规PO合格文2.不要问商业专程来不愿意花几分钟先看?要当大爷请自己花钱去律师很乐意按时计费仔细说明当大爷捧 :)TO 原PO如果妳觉得我和J的内容影响到你发问可以修掉不会被认定违反板规
楼主: Tenlet (生菜布谷烤猪猪)   2016-03-03 17:37:00
当初因为社区的基地跟道路所有权都还在地主(建商)手上,道路的好坏跟他将来卖房有关,他们曾经维护过一次。现在未来预计兴建的社区基地已转手,我当然可以理解未来房子卖得怎样跟他们无关;但你既不把现在的道路释出,又不愿维护放著摆烂,虽然是“没有妨碍我们通行,他的地要怎么处置当然也是他的自由”没错,那是不是这条路不管烂成怎样,反正只要车能走人能走都没关系?一般道路不平破洞会影响用路人安全,大家都知道负责人有义务维修了,怎么可能今天负责人不是国家的时候,“没有妨碍我们通行,他的地要怎么处置当然也是他的自由”变成是合理合法的事情。我是不懂啦,只是觉得从道理上说不通,才想问这种状况难道没有什么法条可以引用来处理吗?不然说实在的,难道真的只要还是车能走人能走,不管多烂也是使用这条路的人自己倒楣就是了?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3 18:03:00
地主只要让你可以通行,不要因通行让你受伤就可以至于你因为他的路烂因此受伤,也要证明因果关系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3-03 18:06:00
用人的财产还没有任何付出,有啥好抱怨的。土地是建商的,还是当初参与合建者?妳们购屋时对于道路产权到使用权怎样约定?没有这条路,可以出入到最近公路?住户要政府出面维修,但你也同意该地属私人产业,那为何贵社区管委会为何不会合里长或地方民意代表等与地主协调重新铺设柏油或修缮道路? 最后,为啥可以振振有词认为私人产权有义务无偿开放还要负担维护供未负担偿金或其他对价者使用?最后,如果真得确认该地主确实可不提供土地供通行之用,那为了避免可能的损害,不如封路限用来得干脆,不是?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3-03 20:51:00
公共道路政府负责维护是因为他是政府,费用是由纳税人的税金支付,也算是使用者付费..私人土地,地主提供使用然后还要花钱帮你维护,这样的道理很多人也想不通当然,你可以要求地主改善,但要不要做决定权是在他..他不愿意或是无力修缮,没有法规可以强制他必须花钱把路铺平供你们社区使用喔
楼主: Tenlet (生菜布谷烤猪猪)   2016-03-03 22:58:00
其实楼上讲的我都可以理解,可是我还是觉得这状况不大一样。这是山坡上的社区,仅一条道路上下山,就我知道的部分,也是因为当时地主(建商)在规划时同意铺设道路且无偿开放供住户通行使用,未来开发完成后将路捐出给市府,当时市府才同意核发执照让建商开发建案,而今天因为未达捐出给市府的要件,所以产权还在建商手上。以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即使“他在路上设个路障,凡要上下山的人一律付费通行”,搞不好法理上也说得过去,因为那是他的路,但当时买房子的人怎么可能知道“路其实是人家的”的这种细节?这条道路的铺设当初有它的缘由,甚至是更之前的建案开发执照取得,我个人的理解是都隐含着建商应付起维护的责任,在这种状况下,虽然产权归属很明确,也不可能划得这么干净,一句“地是我的,路是我的,不爽不要走”就可以的吧。回头来说,我知道路现在是也没到不能通行,也是无偿,但路上坑坑巴巴高低起伏不平,主人可以不理,那将来损坏程度更大,反正只要可以通行,当然也还是可以不管,甚至即使路塌,反正路是我的,我不爽修关你屁事,你们住上面的下不来关我屁事,不可能是这样的吧。即便证明了有人因为路烂而受伤,但为何是要走到这种地步,才能逼对方出来处理?我不能理解啊。所以我只是想知道,难道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把事情好好处理掉吗?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3-03 23:06:00
对方会先封路要大家付钱先,你的以为是你的以为,故,请找当初建案契约后找律师讨论。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3-04 00:15:00
我觉得这串推文下来,只想跟原po说,你就找律师问吧…这样真的没办法解决问题。just to do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3-04 10:13:00
最快的方式,就是经过区权会同意,由你们社区出钱修缮啊照你叙述,若只有这条路可通行至公路,那你们社区就有通行权,既然这条路还没捐给政府,使用者付费也是合理的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4 11:03:00
有权通行跟地主是否要把路维持到你满意的状况是两回事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3-04 12:07:00
简单来说就是你们不想花钱不是?? 否则你们愿意自费请地主同意修缮,地主没什么好不同意的,现在状况就只是路不好走,你们又不想花钱,才会想问有没有办法让地主修有什么方法好好把事情处理掉? 就你们自费请地主同意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