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最近想跟女友分手 因为发现他有小王 这件事就不提了
只是在交往期间 他陆陆续续跟我借了一些钱 我都有做纪录 大约10万
那些钱他都拿去养小狼狗
分手后我想要讨回来 不是我没品
是因为当初汇钱给他时 很清楚的讲明这是借款 不是赠与
有时候是拿现金给他 有时候是用汇款的
不过都借了很久 应该超过一年半了 现金给的当然不会有纪录
只有我自己有用google记起来
汇款的我也不知道银行有没有留这么久
如果分手后他不认帐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来
问题:
之前有跟他在通讯软件说让他每月还一万分10期还
这种可以拿来当他有欠我钱的证据吗
还是要有什么其他证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