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本人在某纸厂公司担任四年警卫的职务,此职务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1/29日通知本人需调动职位,事先我不清楚哪个职位
直到2/1日面试才知道被调动至操作纸机的技术员,那个职位
在公司的人都知道是犯了大错的人才会调到那个屎缺职务,有逼退员工
的功能,知道调动的单位后有问组长我犯了什么错,组长说是没犯错
不过说本人做事偏紧张。1/16就要正式调职了。
问题:我是否能主张公司调动五源则
第三条、 对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
- 那个位置在公司的人都知道是专丢犯大错的人
进入的职位,前面我也说过我问组长说我也没犯错。
第四条、调动后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胜任。
- 本人因为当兵时有检查出膝盖有点变型无法长时间
久站好几天,那个单位只要上班就要连站8小时
如果需要加班就会延长至9至12小时,而且又要轮三班
本人无法负荷调动时也没任何征兆、也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只因为
我无强力后台和不得长官缘就这样调职。
听组长说被人事调职的理由就是因为觉得我做久了,
反应还不是很灵敏,我觉得这种理由我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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