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外祖母今日过世,但家母已过世7年。外祖母债务状况不明。
问题:
各位前辈好,有几个问题想劳烦各位协助解答,谢谢。
1.家母已过世7年,外祖母过世继承权是否仍会有部分落在我们这些外孙身上?
2.延续上题,外祖母那边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可能有债务问题。小弟有爬文跟上网,
看到民法已全面修订限定继承,所以我们应该不需要再去办理抛弃继承了?
因为外祖母名下无财产,户头应该也没有什么钱,我们除了协助办理治丧事宜外
有点担心债务问题,能够继承的费用预估不超过5万元,所以我们限定继承即可,
不须再去法院办理任何动作?
3.因家母过世已久,外祖母的关系还在嘛?因为现在刚换工作,没有假可以请,想
请教我能够请劳基法规定的外祖母丧假吗?(家母过世讣闻应该不会写家母之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