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的女儿(简称A)在一家服饰店担任正职
的员工,服饰店的老板为了体恤员工的辛
劳决定在3/12招待所有员工出国旅游,
员工不需要出任何一毛钱,携伴亦同,于
是A决定带男朋友(简称B)一起出国,而公
司也同意了B可以不用出钱(双方没有签订
任何契约,只有口头告之),结果最近因为
A跟店长以及老板闹不开心(工作分配不
公),所以决定不跟大家一起去员工旅游,
可是公司却要求A.B如果不去就要负担部分
的费用,公司开了明细一个人要赔2万3给
公司,两人加起来4万6!
问题:
公司这样要求员工赔钱是否合理?
A也明白原本说要去结果又不去会有信
用上的瑕疵,可是因为真的闹得很不开
心,就算去了也是在那边大眼瞪小眼,原
本都要提离职了,可是却可能因此赔上自
己一个多月的薪水,甚至连年终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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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