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照片与私讯 (肖像权与制作权?)

楼主: shintrain (战犯分析师)   2016-01-15 01:33:43
事实经过:
在某个地方与A发生争执
之后呢
A从我FB公开的大头照(非使用中)截取
并且PO在约两万人的不公开社团
我私下请他撤除照片
但他把我私讯内容连同我的名字公开在同一社团
在一阵争执后他不撤除照片,并说出 "你去报警吧"
问题:
请问转PO我公开在FB的照片 是否触及肖像权构成要件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
、复制、散发等行为;
再请问 公开我私讯他的内容是否触及妨害秘密之 非公开活动
公开我私讯他的内容是否触及著作权法构成要件
*(1) 公开发表权:系指著作人完成著作后,有决定其著作是否公开于大众之权利;
任何人不得违反著作人之意思公开发表其尚未发表之著作。
*(2) 姓名表示权: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著作人于著作之原件或其重制物上或于
著作公开发表时,有表示其本名、别名或不具名之权利。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
,亦有相同之权利。”除了原件和重制物之外,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产生之衍生著作如翻译
本等,亦具有姓名表示的权利。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1-15 01:58:00
FB转FB是妳使用FB时同意的授权
作者: Woqeker (窝颗ker)   2016-01-24 10:53:00
公开私讯跟公开站内信一样属于妨害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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