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东西被偷吃

楼主: michael921 (看看在说吧)   2016-01-13 22:32:43
事实经过:
宿舍的共用冰箱,东西放里面并在外盒上写上自己名字,结果不翼而飞
因为不是第一次,而且同寝室友的也不见了。调监视器发现嫌疑人,但监视器仅拍到翻箱
倒柜的过程,而且去了两次,找上对方后对方坚称只是吃错,,但问其为何要翻别人的盒
子却支吾其词,说我可能看错了,我也有很多东西冰在里面,而教官也想河蟹。
问题:
请问这个可以构成窃盗吗,还是可以构成毁损?
但若盒子上已经写有自己的名字,这样坚持自己只是搞错,在法律上站的住脚吗,而且还
去了两次(监视器皆有拍到,只是无法举证是否是拿自己的东西)
另约谈过程有先提出要录音,但却被教官以可能违法个资法要求删除,这样合理吗?
想要依照住宿法规要求他退宿,但对方一副就是反正你也不能拿我怎么办的态度,现在想
去警察局备案了。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1-13 23:06:00
消耗品是窃盗
楼主: michael921 (看看在说吧)   2016-01-13 23:14:00
可是如果对方坚持只是吃错,无法举证对方是否有无犯意,这样告的成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1-13 23:54:00
有名字 加上吃错没道歉没赔偿 要抗辩无犯意有点难度教官当然想搓 你可以直接报警有监视器的话 搓不掉的但是一报警就不能撤案 请三思
作者: javabird (爪哇鸟)   2016-01-14 00:28:00
就告诉教官要求他道歉并赔偿, 并不能再犯, 否则就提告.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1-14 19:48:00
要小心,很难评估日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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