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和解书用字疑惑

楼主: claus (La Jolla)   2016-01-13 21:59:58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5年12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肇责无意见
六、问题:
和解书是对方保险公司寄来的 和解条件中有一条
“嗣后无论任何情形乙方(我这边)或任何其他人不得再向甲方(对方)要求其他赔偿
并不得再有异议及追溯等情事”
我的疑问是,乙方不在追诉这点理所当然,但“任何其他人”也含在和解条件里,是否
适合?虽然在这次事故应该不会有其他人跑出来,但还是想要问一下。我的想法是,我
签字当然我保证我不在追诉,但如果有丙方之类的人出来,甲乙双方的和解书会对丙方
有效力吗?如果没有,又为何会出现在和解书里?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1-13 22:08:00
请故狗<代位求偿>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1-13 22:59:00
如果丙方是这起车祸被撞到的行人,那属于另案,与代位求偿无关...代位求偿指的是第三方先赔偿你的损失后,再跟对方求偿但如果你们这起车祸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是另外的案子与你们这个和解无关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1-14 14:37:00
当然不会有效力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1-14 23:52:00
如果你定义的丙是车祸其他人 那么同楼上意见 无效
作者: poloio520 (learnforever)   2016-01-14 23:56:00
请估狗请求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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