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公司扣留薪资

楼主: qqqlow (起床)   2016-01-13 01:01:25
事实经过:
故事经过是这样的
小弟朋友去年去一间诊所上班,当柜台人员 进去后满三月之后有签一张
工作合约 内容是,如要离职要事先40天前提出,(不得无故旷职,若离职
也须交办理交接 否则须赔偿甲方一个月薪资)
朋友在11月中告知,做到12月底, 中间继续上班,直到12月30号通知诊所负责人,
我就做到12月底,负责人说 他们以为已协调好做到过年,不过负责人没关西不勉强挽留,
只是人员不足,希望可以支援1月几天 1/4~1/11 (说12月/1月薪水合并一起给),朋友答应,
不过中间由于发生不舒服的事情,1/3凌晨有告知 有事情
所以后来没上班了(1月都没去,只剩要支援的几天),但该诊所说
要扣一个月薪水,及处理相关赔偿事宜(目前由于还没收到薪资,朋友尚有一只钥驶未还)
,否则要法律诉讼,到现在钱还没给
问题:
想问一下 这样得情形 我们钥驶要立刻归还,再去劳动局申诉吗??
还有 有可能遇上相关的赔偿事情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6-01-16 10:45:00
1月帮忙应该是另一个契约了,所以没有原先违约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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