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继承] 遗产继承分配问题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5-08-17 19:18:47
※ 引述《lmfao (Laughing My Fat Ass Off)》之铭言:
: 标题: [继承] 遗产继承分配问题
: 时间: Mon Aug 17 18:30:13 2015
:
: 事实经过:
:
: 这里有两个部份想请教
唉.....写清楚比较好....
A:被继承人
B.C.D:被继承人直系血亲尊亲属
:
: 1. A在死亡前一年半将名下一房屋过户给B、C、D子女其中一位B,
: A死亡后所登记的遗产税清册中有B名下房屋这项。
: 但A是非出于结婚、分居、营业而赠与给B。
A.死亡前一年半,将名下一房屋赠与过户给 B
=>遗赠税法规定,继承发生前两年,所赠财产纳入 遗产计算总额
但是 非可分配遗产(简单讲,是用来算税金的).
ps.谁管 A 是什么名目赠与....生前财产自由处分
法律没规定 我高兴 不能当作 赠与 的理由
: 2. 甲过世后,身后留下房屋一间。子女共有乙男、丙女、丁女。
:   因丙、丁为女儿的关系,受传统观念影响,便全权交由乙处理房产,
:   变卖取得现金后,由乙获得大部分数额,丙、丁获取少部分金额。
分配协议 大家没意见 就好.....
: 问题:
:
: 1. C、D若不服B独占房屋,事后可否向B提起遗产分配不均的官司?
: 若可以的话,请问该时效为多久?
已经赠与完成.
若 A 名下已无财产分配, C D 怎提都没意义
计算遗产税的遗产,跟发生继承的遗产,是不同的两种定义.
:
:   顺便再请问分居的定义为?迁出原户口而迁进此房屋户口?或是因其他
: 如婚姻不和而分居等理由?
:
是在问 户政的 分居,还是 夫妻的分居??
: 2. 若之后丙、丁认为遗产分配不均,可否向乙提起遗产分配不均的官司?
:   若可以的话,请问该时效为多久?
分配协议书 签名盖章 就一翻两瞪眼.
:   且若丁已去世,则丁的子女可否主张此一权利?
继承发生时,丁死亡了没有??? 若还没死,不干丁的子女的事,
就算之后丁往生,也是不行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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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mfao (Laughing My Fat Ass Off)   2015-08-17 20:20:00
谢谢m大我想请问的是户政的分居 因为B尚未有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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