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提要
遗产要如何分割是继承人的权利,只要是继承人全体同意,要如何分割都可以,
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很极端只分配一个人。
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是个权利,如果是配偶死亡,生存配偶主张时,
不用子女同意,但到底要取走遗产的那一部份,
因为遗产所有的子女(继承人)都有权利,
所以就要全体继承人同意(没法协议可以诉请法院判决)。
Q1.
申报遗产税只要“任一”继承人办理即可
申报遗产税未涉及遗产分配问题
Q2
不动产继承登记可以“任一”继承人办理,但会登记成未分割状况下的“公同共同”
如果要分割成分别共有就要全体继承人同意,
而且,主张剩余财产分配不是继承,这部份也要全体继承人同意
Q3
没有Q3
Q4
只要有财产,债权人均可追讨(强制执行),问题是成功卖出的机率多少
Q5
要办理登记完后才能变卖。
抛弃继承不能补办,除非他能主张“知悉三个月内”
Q6
剩余财产请求权在遗产税时不用全体继承人同意但
地政事务所办理登记过户时要全体继承人同意
※ 引述《marsupials (目光如豆)》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有一些亲戚遗产继承的困惑希望能有高人帮忙解惑
: 文稍长,感恩~~
: 事实经过:
: 被继承人过世后留有1配偶7子女。遗产有2笔土地(ab),2间土地上的房屋(cd)
: 以及2笔房屋d两年内的租金收入。
: 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仅口头说过要把土地a+房屋c留给长孙(儿子A的大儿子,目前失联且
: 欠有债务)。 协商时其他子女原本同意按照被继承人遗愿由A继承土地a+房屋c,
: 而A目前住在c房。但考量A也有不少债务,协议先将ac分割继承给儿子B,但是房子继续住
: 维持原状。(B不会动歪脑筋,答应之后会过户给A的子女)
: A不满分配方式不愿配合提供申报遗产税文件及土地分割继承文件。
: 注: 1.A的债务不确定债权人是谁。2.生存配偶名下无任何财产
: 3.被继承人的遗产不算多,试算下比免扣除额1200万还少一些。
: 想请问
: 1.如果A不愿出示户籍及印鉴证明,是否还是可以由其他子女继续申报遗产税?
: 如果是,这是否代表所有子女和配偶平均共同持有所有土地及房屋,应继分成为各1/8?
: 还是说如果配偶主张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配偶1/2,所有子女分配比例成为各1/14?
: (其实其他子女比较希望第二种方式)
: 2.如果可以继续申报遗产税,那么后续的土地继承登记是否也是可以由其他继承人完成,
: 不需要A的文件证明? 我在税版上看到如果申请剩余财产差额分配权要在一年内行使,
: 所谓的"行使" 是不是就是只要完成土地继承移转就完成的意思?
: 4.因为担心A的债权人求偿A分配到的遗产,其他土地共同持有人的持有比例要超过多少
: 才可以强制执行变卖? 这样债权人是否还是可以追讨?如是,可以追讨到的比例是多少?
: 5.其实原本协商的内容对A较有利(至少不会被债权人追讨),但是A不满被继承人生前有
: 过户给其他部分子女部份的财产(房屋、现金) ,要求其他子女变现方式向他依市价
: "买"ac (换言之就是给他现金换取他的同意),否则他就要把房子土地(ac)卖掉换现。
: 想要确认一下,A是不是根本没有权利去变卖? (私以为ac还在被继承人名下) 。
: 另外,因为被继承人已经死亡超过3个月,就算其他子女妥协于A的提议,A没有办理抛弃
: 继承,是不是还有1/8( or 1/14)的遗产? 还是说抛弃继承可以后续补办?
: (其实信不信得过他还是个问题)
: 6.如果办理剩余财产差额分配权,在申请登记土地转移时,是否需要全体继承人同意?
: (我在财政部台北国税局问与答上面看是说不用,但网络上又有其他文章说要,有点
: 摸不著头绪@@)
: 出处于此:https://goo.gl/35Hbry
: Q18-A-(三)
: 生存的配偶可以自行向国税局提出扣除该差额的请求,不须再检附全体继承人的同意书。
: 不好意思在台风天要求各位看完这么冗长的文章。Orz
: 非常谢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有不足或不正确之处,请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