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问,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一、车祸发生日期:104/8/3 已提告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被撞我方直接送急诊,有医生诊断书
撞人方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直接在医院完成笔录,对方往前开走(但后来有被拦下来)
但因我坐救护车前往医院,不知现场是否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有保险,被撞当天在急诊就表达要和解,但那时保险公司没来
后来调解时对方保险公司才来
我方有强制责任险,并自己有医疗意外险,没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骑机车,对方开白色休旅车,事发地点在三重重新路四段重阳路口,
我下桥准备要左转重阳路,突然意识到左边后视镜有白色车辆
根本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撞了,我只记得我飞了出去
对方汽车没有停,继续往前开,是旁边的机车骑士追上去要他停下来
但后来警察来后说他没有要逃逸,只是要往前开停车
我是没有断手断脚,但我的头缝了四针,在家休养三个星期
因为中午柏油路很热,有一些挫伤跟烫伤,身体也仍然有些后遗症
例如变天腰就会酸痛之类的,还留了很多很深的疤痕,背心.短裤都不能穿了
原本因为对方很有诚意调解,所以没有打算要提告
但对方的保险公司觉得我索赔太高(我把除疤也算进去)
而且此时对方的态度也突然转变,并表示只能赔偿四、五万
至于除疤要我先去作手术完后再拿收据去,他们才能考虑要不要赔偿
所以我在刑法告诉期前提告,同天声请鉴定
鉴定结果是
我跨越禁止变换车道(可能性高)
对方自述超速违反规定
我没有行车记录器,但对方有提供他的行车记录器
我从头到尾都骑在车道内,且没有超速
我也没有要变换车道,对方跟我都是要转弯
但是事发之时连斑马线都还没过,所以我声请鉴定覆议
覆议结果是
我偏左行驶未注意行车间隔为肇事原因(我行驶于中间车道)
对方无肇事原因,自述超速违反规定(对方行驶于靠重阳路的内侧车道)
六、问题:
我的确是要左转,但我一直都骑在车道内,班马线都还没有到我怎么会偏左...
肇事原因是我未注意行车间隔,但我看到他的车子下一秒就被撞飞了怎么保持?
从左后方来的车子,我无法一秒马上反应并保持距离......
我是否该请律师了?
这样下去是不是会变成我要赔偿对方?
我该怎么办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