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在网络上订购商品寄回我家
收到当天(6/26)我爷爷打电话跟我确认
是否有一个从屏东寄过来的包裹
我请他先帮我收著
(因为我星期日才会放暑假回去)
隔天(6/27)一早爷爷打给我说
他看错名字了(他眼睛不好(
2个收到的包裹都是楼上某房客的
我心里觉得奇怪
上网查询确认已投递成功
于是我于是我再三请爷爷奶奶询问看看
但他仍坚持是他的包裹没错
后来我越想越奇怪
怎么可能名字和寄件地址都这么巧合
这时我打电话回去请我奶奶要求他把包裹拿下来核对姓名
但房客说他下午才会回来
回来后我奶奶要求他把包裹拿下来核对
这时某房客却突然改口说看错名字
但是我的包裹已被拆开
还把我的一个东西寄回他家了(这边我采取保留说词)
后来他也告知我奶奶说他会再把东西寄回来
问题:
我想要透过派出所报案提出窃盗+妨害秘密
窃盗部分
动产本不属于他的他却将其归于自己所有
并将其东西随意支配
妨害秘密罪
他确实以不正当的方法拆阅其包裹已构成妨害秘密罪
这样情况有构成以上这2条的要件吗?
窃占部分提告成功机率大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