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5/06/2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我方擦撞当下因为慌张, 并没马上停下, 移动25公尺后才停下, 不确定算不算破坏
有报警, 警察有来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皆有保险, 我方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当时行驶在苗栗市区, 我方行驶过程中, 右侧擦撞到停在路边的车辆(逆向停在红线上),
对方车上无人, 但车主也在现场附近, 听到擦撞后马上出来看车况
因为擦撞后慌张, 我方并无马上停下, 行驶了25m~50m才停下, 因此对方以为我们想开车
逃逸
六、问题:
(一)因为擦撞发生后我们行驶了25m左右, 车主以为我方想逃逸, 有追上来, 我方正打
算下车看车况时, 他刚好追上来, 因此他认为抓到我们肇事逃逸, 请问这样行为,
有算肇事逃逸吗? 对方是否有任何提告的空间?
(二) 因为对方违规停在红线上, 警察有说会开他红单, 到时我方保险公司需要支付他罚
款吗?
(三) 对方要求修车期间需要代步车, 希望我们能提供车子或交通费, 是否请他跟保险公
司联络就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