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6/15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皆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报警,无做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有保险 有联络
五、事实经过:
我方追撞前车(静止状态)
六、问题:
我方追撞 报警,警察说明我方责任明显,直接去调委会即可,警局可不用再去。对方无
追究,保险也不求偿
调委会对方未出现,告知我方可不必出席,两次未到即调解销案,请问这样不出席对我是
Ok吗,这样就真的结束还是有什么问题呢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