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父亲过世,有同父异母的兄姐,因爸爸生病,我是主要照顾者,父亲把存摺、
印章交给我,以方便提领医药费、杂费等支出,父亲死后,有提领(原本想付丧葬费)
但同父异母的大哥坚持要付,后来没用到把这些钱归到遗产(遗产税是我申报的)
,因妈妈还在,就帮母亲争取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但因母亲是他们的后母,
在遗产这块(也打遗产官司)一直搞不定,后来我同父异母的兄姐(我跟他们年纪差很多,
至少15岁以上),就想以刑逼民(以死后提领未经他们同意)告我伪造文书,因为一直无法达成共识,所以没有和解,
因提领三笔(17万多、5万多、2万),金额都不大,一审被判4、3、3个月,可并罚金24万
元。
问题: 因还是没办法达成和解,也没什么证据可再调查(调得差不多了),上诉律师说
这样二审可能不到一个月就终结(可能只开庭二次),如果要请律师,至少要花
五万一审,想请问大家,这样情形需要请律师嘛? 因为打官司已经花很多钱了,
已经没什么钱可以再付律师费,维持原审判的机率高嘛? 谢谢大家的回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