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人52岁多,于此公司年资14年多选劳退旧制,公司5月初
以资金缩减为由资遣家人。
虽然公司有表明愿给付资遣费(约退休金的一半),但家人不
愿接受资遣。
公司表示如家人不愿被资遣,下个月将没有上班卡片,资遣
费也将强制汇到家人户头,并表示已询问过法务背景人员,
不怕家人申诉。
问题:
1.家人劳保年资35年,于接近退休年龄55岁遭资遣,是否有
拒绝权利?
2.家人有到劳工局询问,劳工局表示可提出确认雇佣关系的
申诉,但如果真提出申请,公司势必恶意刁难家人,家人
有什么注意事项?
3.网络上有提到寄存证信函到公司去,想请问实质效益为何?
感恩,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