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当初买预售屋时
已告知门口不要有路灯
结果现在快完屋
门口突然有只路灯
而且在自己家墙上 墙上 墙上
有和建商讲
但建商说要自己去公所申请
然后建商说当初盖房时那边本来就有ㄧ只路灯
但是我们已已经买了 是算自用宅了吧
而且盖房时他们就应该去申请移走了吧
有google过 不能设在自有土地
问题:
建商合约上有加这ㄧ条
但是ㄧ直推卸
现在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去处理
如果去公所需要准备什么
第一次遇到 麻烦大家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