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爷爷几年前失踪到现在还没找著, 今年五月底已经到了可以申请死亡证明的时间了...
爷爷一共有四个小孩(两个姑姑、一个叔叔跟我爸), 两个姑姑基本上都同意放弃继承我们
一家跟叔叔目前正在住的房子, 但因为我爸跟叔叔都有欠银行钱所以他们两个也打算放弃
继承。
问题:
目前四个大人们希望能由我跟堂哥(叔叔的儿子)共同继承那间房子,想知道的是如果他们
四个都放弃继承的话继承权就会下放到我们这一辈吗? 还是得由他们四个其中一个继承再
过给我们两个?
另外因为地契找不到,如果要重新办理地契的话除了死亡证明外是否需要四个子女本人都
到场? 是否会要求办理地契到同时一起办过继?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