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公司是24小时三班制固定班的加油站
因为老鸟陆续离职又征不太到人
其中又以大夜完全征不到人
变成需要早班和晚班轮上大夜
公司怕员工一离职就去检举
所以希望在不违劳基法下排好三个班
看完劳基法的法条才发现老板以为没违法的部分好像还是违法
问题:
1、
月薪制的人员是月休六天..一天工作8小时
双周工时是96
月工时是192~200
法条上写双周不得超过84小时
延长工时一个月不得超过46小时
所以可以依这点要给加班费吗
因为不是同一天延长适用1.33、1.66算吗
还是由公司内部决定
2、
公司有分正职(月薪)和工读(时薪)
正职满1年以上才有给7天的特休
工读就算满1年以上也没有任何特休
38条规定上好像没有分月薪、时薪
因此时薪人员做满一年也要给予特休7天吗
还是有限定要做满几个小时吗
3、
因为目前缺人有些比较缺钱的员工会想要多上几天或是连两个班
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上16小时或是连上超过7天一样是违法的吗
4、
员工如想一次休长假如10天12天
剩下的天数全排上班(会超过7天)
但一个月平均周工时小于48这样有违法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