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4/03/02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左手腕骨折、左手及左脚多处擦伤
女友则是轻微挫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有报警 有做笔录 现场因为被撞摔倒后机车压着我的右脚所以被路人扶起来
其他都没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跟女友皆有保险 对方不知
五、事实经过:
我骑机车载着女友骑在B车的右后方约三公尺处
A车从后面的路口闯红灯后擦撞中央的安全岛后接着擦撞右前方的B车
B车瞬间横移到我面前不到一公尺处
导致我反应不及无法煞车直接冲撞B车后摔倒
A车肇事逃逸
当天半夜警方就找到A车了
并且A车驾驶在两日后到派出所做笔录了
六、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有关赔偿金额的问题
因为爬了很多文大致了解肇事逃逸的相关刑责
我本来3/9要入伍当兵了因为车祸要延半年至一年
手腕骨折打石膏大约2~4个月后复原
之后也要看复原后手腕能弯曲的角度是否正常
我想对A车求偿40万
我女友想求偿20万
请问这样金额是否合理?
以及我是要用精神抚慰金的名义去求偿吗?
还是有其他相关名义可以求偿?
感谢大家解惑 感激不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