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5/1/2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机车受伤,肩膀有骨折和韧带断裂状况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汽车有强制+任意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都是在小巷子内,我从南向北开,他从东向西骑乘,他机车直接撞上我的副驾驶座车门
并且可能因为撞击机车翻滚半圈,车头朝向东方,我方汽车则是在撞击点北方10公尺处停下
关键在于,他的那个路口,有一个停字号,所以很明显的应该我为干道对吧?
(我有听到他的笔录,他承认没有停车,时速40~50,看到我才急煞)
但是我行车纪录器发现我没有明显刹车动作,加上我又忘了讲我有减速的事实
过几天要去跟警察拿回记忆卡,希望能做二次笔录,不晓得有无机会增加笔录
现在虽然我会关心对方,双方口气算平和,但是对方不但暗示他的工作损失很大什么的
感觉有狮子大开口的准备
六、问题:
我想问,这样责任比大概多少?
如果对方提出告诉,我如何增加自己的赢面获得无罪处分?
另外我的车门也有多处凹陷,恐需要很多费用维修,到时候保险公司是否也会将相关费用在赔偿中跟他折价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