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追讨250万尾款 (曾在板上发问过 文章还在)
二审法院判赔一百万 有两位被告 其中一位为建商需负担一半50万
因为还有150万在等最高法院判决 想等判决下来再一次处理
结果一等就快一年了 所以决定先追讨之前判下来的一百万
去申请假扣押时 发现建商名下全无财产
但在一二审之时 他的确名下好几栋房产
(当初想说一个赚很大的建商不会为了这笔钱搞脱产 结果还是发生...)
问题:
有事先爬版上文章
这样是否蓄意脱产是否告不成 (似乎要在得知对方有脱产意图 六个月内提出)
就追讨不到50万的债款 连带后面就算150万告赢
也只是债权白纸一张呢?
只要子女放弃继承他财产 最后债权就整个消灭了
另外一问是
以后又遇上这种事 是否在开庭时期就先行假扣押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