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dysc (ysc)
2014-11-17 02:16:41事实经过:
于澳洲打工旅游时与人合买一部车,拆伙时双方口头协议对方以澳币1700元购买回属于我
的这部份,因信任与友谊的关系,拆伙当时主动告知对方找到稳定工作在给钱即可,半年
后的今天对方只愿付1400元.
问题:
1 因为当初的全然信任双方并无白纸黑字,仅有line的对话记录可证明,这样有法律上面
的效力吗?
2 爬文得知欠款讨回可用支付命令或小额诉讼,但因对方人还在澳洲(国外)这样是否不
能使用支付命令呢?
3 只有对方姓名 生日与居住县市这样可否使用小额诉讼,如果走到这一步有什么利弊吗
?
4 除了支付命令跟小额诉讼外还有其他可行办法吗?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让他正视我的诉
求并强制他回国面对呢?因为对方还在澳洲所以想赌他家人收到法律文件后会帮着劝他还
我钱,也想赌他因为接到法律通知必须要回来而嫌麻烦就还我钱
最后,我知道金额不多,但有时就是想争一口气而已,觉得当初如此信任对方结果对方把
我当蠢蛋T.T 真的很不甘心。在麻烦善心人士帮助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