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3.10.5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左侧手脚擦伤 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无联络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双线道 无禁行机车标示 我和对方都行驶在内线车道
对方是一台汽车行驶在前方要左转 我是机车行驶在后方要直行
汽车到路口中间已经左转一半后 忽然紧急刹车
(对方事后说法是对向忽然一辆机车冲出 迫使他急刹)
我因为反应不及 虽然刹车还是撞到他右后方 我机车倒地但是人站立
六、问题:
对方一直说我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我是认为你在路口紧急刹车 我本来有安全距离 也反映时间不足
对方汽车是保险杆轻微刮伤 灯罩破掉 不过因为他是新车 他态度很强硬
我是人擦伤 机车刮伤
目前是送调解委员会
想请问该如何处理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