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学校秘书口头变更契约

楼主: LEDtorch (阿哞)   2014-10-04 04:21:37
事实经过:
最近学校工读发生一个状况
我们在当初申请工读的时候文书上是"一学期"的合约(学校系统的电子记录也是如此),但
是系秘最近开会却一直重复提及我们签的是"一年"的合约,我们觉得非常奇怪,所以私下
都有互相询问确定当初签约并没有签这条,但如果在会议上都没有人当场反应算是口头契
约成立吗?
问题:
我目前有查到一个判字http://mywoojda.appspot.com/j5m/j5m?id=2789
29年上字第762号:所谓默示之意思表示,系指依表意人之举动或其他情事,足以间接推
知其
效果意思者而言,若单纯之沉默,则除有特别情事,依社会观念可认为一
定意思表示者外,不得谓为默示之意思表示。
我们TA每学期都要重新申请(学校规定),系秘这样算是强迫我们口头签约吗?
有法律效益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0000-00-00 00:00:00
那你可以说,秘书你说你女儿要跟大家轮流约会,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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