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4/8/21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受伤, 对方无受伤, 已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双方均有做笔录, 现场均已移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均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http://imgur.com/A7Dq7sR 此为现场图, 我为直行, 对方自小客车为转弯车
六、问题:
对方一直认定我为后车, 又超速, 所以不赔我, 可是对方突然从快车道右转又
没打方向灯(有目击证人且已做笔录), 根本闪不过, 导致我身体多数挫伤擦伤!
第一次做笔录我讲我时速60, 第二次做笔录我说我紧急状态下没有看时速所以并不知道
我的时速, 而且这才是事实!
如果我开和解金共三万, 这样合理吗? 3万是已经包含修车费8000
对方整个装死, 已经准备提出刑事告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