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发生一个交通事故(被诬告)
目前已经法院开庭
对方好像申请 交通事故肇事鉴定
我家人于今日10/1已经开车前往 并配合进行交通鉴定
刚刚 警察打来说 又要求明日 又要再去一次
可是因为明日家人都没空 小弟也要上班
不克前往
要求改日
警察给予无法改日
问题:
交通事故鉴定 通知方式?
目前只有警察直接打电话来(不用书面通知吗)
而且感觉要我 随传随到
我想请问 这样是合理的吗?
时间应该是大家都要可以配合吧 法院开庭都会有通知书
做笔录也会配合时间 为何这个会这样?
因为今天已经鉴定过了 我无法理解为何明天又要再一次
那如果这样 每天都说要去 我不就不用上班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