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恐吓+公然侮辱

楼主: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4-09-29 23:06:28
事实经过:
有人在公开FB社团留言:
作者: applepies (苹果派)   2014-09-30 01:12:00
小屁孩是他对你的称呼,属于他称,算是公然侮辱,只是侮辱的程度不高,法官或许会受理但不代表一定会成立罪名,但是他有说要真人决斗(不合法),不管你是否应约前往,在伤害造成前都可以以恐吓罪处理,若已经造成伤害则是朝伤害罪方向处理。和解金若成立则是以精神伤害方面处理,要看这个公然侮辱和恐吓的部分,对你是否有造成生活、精神上的影响,若没有构成,通常是以恐吓罪处理,直接判刑拘役或易科罚金处理(指在法院判决前,你不愿意私下和解的情况下)通常恐吓和公然侮辱的和解金是由法院断定,对方侮辱你和恐吓你的程度有没有达到造成你无法入睡、正常生活起居,和就职谋生,而造成可能得看医生或靠药物治疗,或是严重影响生活品质等…。有不少案列是像求偿十万,但法院只判赔二万之类的。因为法官认为被告对原告造成的精神伤害和损失并不大。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2014-09-30 08:58:00
如果对方是回应到你的文章,而且不是双方互呛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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