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不主动提离职申请的法律问题

楼主: aaj8300660 (qduck)   2014-09-30 09:05:17
事实经过:
目前担任学校科技部专任研究助理超过一年,合约到今年年底因目前达不到老师的要求
(无法按老师进度写出paper),而萌生辞意,有写E-mail告知休完假后会离职
但是老师写信告知我必须在10月初离职,我后来不想主动提离职,但人室表示
老师已经告知我离职日期,所以会在老师说的离职日当天退劳健保
问题:
1. 如果有离职意愿但不愿意这么快离开,想要拿资遣费,不在老师告知的日期主动办离职
我会有法律上的问题吗?
2. 他们有办法可以在契约没走完,且我没提离职申请的情况下,把我退出劳健保吗?
3. 我向他们提"非自愿离职证明"人室表示我因为已经有离职意愿,所以不行
之前写信的内容有提到"之后离职"只是没有特定日期,所以看到老师这么快就要
赶我走有一点后悔,我在法律上是比较吃亏的吗?
4. 除了向当地劳工局寻求协助,还可以向哪边寻求帮忙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0000-00-00 00:00:00
劳动基准法18条:定期劳动契约期满离职,不得领资遣费所以就算待到年底约满,也不会有资遣费呀!约满的话,也不算非自愿离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30 18:21:00
理论上应该可以直接解雇了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9-30 18:56:00
你自己觉得自己有非自愿吗?都自己提离职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30 19:10:00
就是 达不到要求又想混薪水继续摆烂凹资遣吗这样一开始就不该发信送证据跟对方啦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