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今年六月初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小弟本人住院十多天,对方没有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因当下我整个昏迷,到现在尚未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都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小弟是骑机车在直线路道上,然后前方小货车急停,导致我闪避不急从后方追撞对方。
该路段没有机车道,所以我是骑在他的后方。而对方有酒驾,但酒测值只有0.09。
我的车速就约40左右。
我主要是脚骨折无法上班约半年跟牙齿断裂四颗。
现在只能在家休养,无法走动。
目前开过调解会了,对方觉得我是从后方追撞他很无奈,所以错在我较多,
也不跟我谈赔偿那方面的事。
那天调解会的最后是结果是对方要去申请肇事责任判别,然后再开第二次协调会。
但经过现在已约3个多星期,加上当天的过程我想双方和解机会应该不高。
六、问题 :
主要想请问各位大大是
(1)我可以不开第二次调解会而直接提告吗?
是去警察局向警察说我要告对方即可吗?
然后是要告刑事方面的伤害吗?民事方面也要提告吗?
(2)最晚提告期是今年六月初车祸发生后的半年,也就是明年的一月初吗?
(因为调解会的委员跟我说,我有提出调解需求,这半年的期限就不设限了)
主要是怕最后和解失败,又错过告诉期...
(3)要提告是想说和解过程双方无共识,就直接交给法官去判决。
而我是从后方去追撞就是我的错居多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