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最近堂姐要结婚,婚前已有存款1000万。
如果婚后用她这1000万购屋。
离婚时,这栋房是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
是要能举证才算吗?要如何举证比较妥当呢?
例如房屋款项都用婚前那个帐户汇款,并留汇款凭证可以吗?
因为查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7373&ctNode=27518&mp=001
法务部说明:“法定财产制之财产种类区分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适用法定财产制之夫妻,应确认婚前
财产与婚后财产之范围(例如嫁妆或婚前赠与行为)。不动产以登记之时点认定,动产则
以取得(交付)之时点认定,如不能证明为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时,法律先推定为婚后财
产”
“不动产以登记之时点认定”,难道婚后用婚前存款买房,因为登记时间点为婚后,
就算婚后财产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