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4/8/5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出租车司机、乘客均无受伤
机车骑士左前臂及右大腿挫伤,有至医院验伤、开证明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骑士、出租车司机及乘客均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骑士及出租车司机均有强制险,出租车司机的保险公司有连络骑士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事发现场没有红绿灯,地面有标线,出租车当时停在机车道上,几乎占据整个车道
骑士见状,只好选择由出租车右方放慢速度通过,但乘客却突然打开右后车门
骑士反应不及因此撞上出租车右后车门,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
经警方后来酒测,三方均无喝酒
六、问题:
各位版友好,小的已经爬过文
这种情形应该是出租车与乘客的错,二者均可为求偿对象
二者均表示会负责赔偿,但是不知道应该分别向二者求偿多少为恰当?
1、人身伤害部份:骑士伤势为手臂擦伤与大腿瘀血,医药费目前是一千二
2、物品受损部份:
机车损害为后照镜及车身有刮痕,由于功能正常,故没有维修
打算就刮痕损伤直接请求一千二
安全帽右侧有刮痕,机车手套有部份破损,听说安全帽撞击过后要换新的
安全帽原价一千多,手套三百多,打算一并请求一千元
3、薪资损失部份:小的目前是学生,没有因此无法工作的薪资损失
4、精神损害赔偿部份,要求偿多少是合理范围?
母亲认为这部份至少五千,请问版友就本案而言,五千合理吗?有太多或太少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