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被网络电话诈骗,汇款至人头户
问题:
我是以旧文来推测,刑事法庭是不会把骗走的钱还给我,所以除了刑事法院以外还要走民
事法院,这样对吗?
刑事附带民事告诉的格式
http://ppt.cc/e3xR
翻到旧文,有篇有这张图大概了解了一下流程(文章编号:19017里面的回文)
http://ppt.cc/DFl9
2014/3/14被诈骗,请问可以追朔期限有多久?
今天打电话去询问警察,说7/28刚递交至地检署,说大概会一个月左右之后,法院会寄传
票来开庭,那刑事附带民事告诉的文件是第一次开庭就要送出吗?
此格示须填写被告资料该去哪边查询填写呢?
假执行格式
http://ppt.cc/hj-x
图中有说到如果有$$可以去申请假执行,那为多少钱?
但刚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有写上假执行,这样还要再送交法院一次吗?
然后这些资料我都必须送到我开庭的法院才可以吗?是否可以用邮寄的?
提出金额可以包含交通费以及陪同人的交通费用吗?
警察有跟我说对方来做笔录,说自己也是被骗将资料寄去,而汇过去的户头有两个,但是
是同一人的帐户,这样的话该怎么做才可以把被骗的钱从人头户拿回来呢?
开庭之日期,都由法院决定吗?会用什么方式告知呢?(有查到可以查开庭时间的网站)
这样的话案子大概会跑几次法院?因为我人在桃园可是人头户在台中OTZ
因为原PO是学生,所以会有点在意时间上的问题,那如果说选择不去追讨这笔钱,刑事法
庭开庭时还要去吗?或是不去还有什么手续我该去办理的?
希望能帮忙解惑,如果有需要我应该自己去了解的资讯,可以告诉我关键字,会再去查询
资料,好好看清楚,谢谢YAY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