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q3 (hmmm)
2014-08-07 10:10:28事实经过:
朋友最近想把手机门号退租,
但是在办理时才发现原来门号已被续约,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之前她的前男友自行办理的。
当时朋友没有给他任何的委托书或证件,
也没有任何口头上或文书的授权;
办理续约时亦不在现场,
前男友在门市就直接帮她签字续约了。
问题:
1. 现在手机门号还可以这样不用任何证件以及授权,
直接由第三人代为签字续约吗?
怎么想都觉得太夸张,
但朋友很肯定她从头到尾都没参与也不知情@@
2. 倘若朋友所述为真,
这样前男友的行为是否已涉及伪造文书呢?
如欲提出告诉,需要准备什么相关资料吗,
例如跟电信商取得当时的申请资料什么的?
3. 伪造文书好像在公务体系中才比较严重,
一般人触犯这样的法律,罚则是否很轻微?
因为前男友现在就一副摆烂的态度,
实在很想给他一点教训...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