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大楼里的主委, 趁我妈妈不注意时, 将我们新养的狗交给管理员,
要他把狗送走.... (因为狗到新环会吠叫, 邻居反感),
等到我家人寻狗时, 主委才表示要包红包赔我们
事后不和我家人说实话, 等到我家人报警, 警察登门才说出来,
但是, 他仍然不愿意透露出狗被送到何处
我和我家人都难过, 狗是我们接回来的, 我们想对牠负责,
他这样不愿透露狗在何处, 让我很担心牠的下落
问题:
1 我想提告主委和管理员侵占私人财产, 是否成立? 若要成立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2 我该找律师吗?
(我提告的原因其实希望对方能透露狗的下落,
还有我也气不过对方如此仗势欺人的态度)
若有人能不吝解答, 真的感激不尽, 感谢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