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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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A22363491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IPAD3
(b)文章编号:#1KM76HKW
3.欲申诉之判决︰
水桶
4.不服理由︰
我先前在某篇文章中看到了有关一个同性恋的新闻,文中说到一个人原本是
"直男"(意指异性恋),结果为了体验GAY的感受假装成GAY,最后却自己也成
了GAY,然后还出书向大众阐述这段故事,文章重点大致上是这样。
我看完,当场就觉得那个主角应该本来就是GAY,单纯想借此宣扬他们GAY的
委屈与理念,我承认我有些先天性的讨厌GAY,因此有些偏见,就在底下推文
"GAY就GAY还假装还出书想骗人,恶心"(忘记了 但重点没忘)
发文前我已与板主沟通过,但无法取得共识才来申诉。
版主IPAD3说他并不介意我前段话,但针对"恶心"这个词不该说出口,一来我
认为八卦板向来风气是比较开放,虽然说常常有人钓鱼被告,但我这说词除
了出书的那个人以外应该是没人受到我的"直接伤害",二来我认为我的"恶心"
是指那个出书的人,应该针对任何乡民或族群,所以认为我应该罪不至于要
被水桶,不然大家天天都在八卦板酸马蝗甚至呛她,那岂不是马先生的粉丝
也都可以疯狂检举大家,那八卦板很快就会一言堂了,感觉这是非常不OK且
对八卦板风气造成伤害的判决。
或许我的确伤到了不少GAY的心,她有捍卫她自尊的权利,我应该也有我发
(推)文的自由吧(我只针对那篇文中描述出书的人),这世上本来就有许多针
锋相对的族群存在,不能因为某方单方面认为受到侵害,就以伤害另一方来
安抚她,这也不是一个公平性且会恶性循环的做法,除非我有了确切造成他
人伤害并受到受害者的检举,那我无话可说,否则我认为我是不该受到这样
的惩罚的。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无,仅为自由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