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美国专利诉讼史上最高侵权赔偿25.4亿美元:Idenix Pharmaceuti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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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日,美国德拉瓦州联邦地院陪审团判决认定,
位于美国加州的制药大厂Gilead Sciences Inc.
(中文译名吉利德,简称Gilead)所贩售之C型肝炎治疗药物Sovaldi和Harvoni,
侵害同业默克药厂(Merck & Co., Inc.)所持有之
美国专利编号6,914,054号和7,608,597,并判决被告支付25.4亿美元持续性权利金,
为美国专利诉讼有史以来最高侵权损害赔偿数字。
一、本案简介
054和597专利名称皆为“治疗C型肝炎之方法和组成成分”
(Methods and compositions for treating hepatitis C virus),
原专利权人为意大利卡格利亚里大学(Universita Degli Studi Di Cagliari),
于2005年7月5日和2009年10月27日分别将两项专利转让给美国
上市制药公司Idenix Pharmaceuticals。2013年,Gilead向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正式提交Sovaldi及Harvoni新药申请, 2014年获准,并于2015年年初上市贩售。
Idenix认为该药品侵犯前述2项专利,于是联合卡格利亚里大学对Gilead提告
(Idenix Pharmaceuticals LLC et al v. Gilead Sciences
Inc., 1:14-cv-00846-LPS)。2014年6月,
默克药厂以38.5亿美元收购Idenix以进军抗C肝药物市场,
于是本案当事人转变成默克药厂控告Gilead。起初,
Idenix选择在麻塞诸塞州联邦地院提告,
后该案于2014年7月移送至德拉瓦州联邦地院审理。
12月15日庭审判决显示,
被告Gilead在庭审前已放弃就侵权认定问题提出抗辩,
仅选择全力争取专利无效结果。对此,
陪审团未采信该方主张597专利复数请求项因缺乏充分书面叙述(written
description)、缺乏可实施例(enablement)、
受占先(anticipation)或不具非显而易知性(non-obviousness)而无效。
侵权赔偿计算部分,
陪审团以药品上市贩售日起至2016年8月底为止Sovaldi及Harvoni药品
在美国销售总额(254亿美元)为计算基础,乘以10%专利授权比率,
据此得出25.4亿美元持续性权利金(并非一次性权利金),
作为过去侵权损害赔偿。另一方面,
陪审团亦认定Gilead侵害行为构成恶意侵权(willful),
未来,承审法官将依据美国专利法284条,
酌情决定是否提高陪审团所估算赔偿金额,
至多可达原先三倍,约76亿美元之谱。
二、评析
在生技医药领域,
专利权人可借由药品专利来获得相关产品市场独占地位,
故其附加价值会明显高于其他技术领域之发明成果,
此一情形亦反映在侵权诉讼赔偿数字上,
例如2016年PWC美国诉讼研究报告显示,
过去20年期间生技医疗与医疗器材领域
之专利侵权赔偿平均数额达1500至2000万美元区间[1],
为所有技术领域之最高者。此前,现今史上第二高之侵权赔偿数额案件,
亦为生技医疗领域之侵权诉讼
(美商娇生子公司Centocor Ortho Biotech控告亚培实验室案初审
获判16.7亿美元赔偿[2])。
另一方面,德拉瓦州联邦地院立场向来较倾向专利权人,
过去20年平均判决赔偿数字(1700万美元)
亦远高于所有法院平均值(577万美元)[3],
故案件移送发展,亦颇不利于被告方。
本案为自2012年以来Idenix与Gilead之间C型肝炎药物专利大战之延续,
默克药厂原已与Gilead存在B型肝炎药物专利之侵权纠纷,
此刻再因收购Idenix而加入C肝药物战局。
初审结果原告获得钜额侵权赔偿之主因,
系因C型肝炎药物之零售及长期疗程价格皆十分高昂,
同时Gilead所贩售Harvoni和Sovaldi两种药物因治疗C型肝炎
效果显著而获得极高市占表现。针对一审判决之不利结果,
显然Gilead将选择继续上诉,以争取专利无效认定,
同时因默克药厂并未要求法院发布禁售令,
故判决结果并未影响Gilead继续销售侵权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