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ffish (offish)
2015-06-07 13:06:23《公民板相似ID使用者管理办法》
一、为避免相似ID使用者造成其他板友阅读及认知上之困扰,
要求使用者须善尽自我介绍及分辨的说明责任,特订定本管理办法。
二、相似ID使用者,在自行协调或板主公告判断为相似ID后,
至少须在3篇新发表文章开头或签名档处,说明ID、暱称、登入次数、有效文章,
且不得变更文字颜色或背景色以遮掩资讯。
身分说明范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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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登入次数》2796次《有效文章》1297篇
与 musashi5566 (内湖七迌郎)《登入次数》 55次《有效文章》 66篇为不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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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似ID中,未成为登入次数、有效文章数或公民板发文次数三项其中一项最高者,
每篇新发表文章均须使用身分说明。
四、限制相似ID者于本板之推嘘文使用权利,
至成为相似ID使用者中本板发文次数最高,或相似ID使用者间同意为止。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三、四条者为未善尽相似ID说明责任,
依违反公民板板规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款处理。
六、如他人使用相似帐号或恶意帐号而影响权利,当事人可迳自向violation板申诉。
七、本管理办法视同板务公告,细节事项由时任板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