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D是否相似而违规应由使用者自行提出,由站方ID_Multi板认定,
并非一般板务板主之职权。
二、若站方认定违规,则站方会给予帐号砍除处份,
若无违规,则该ID之使用者当然和其他使用者拥有同样权利。
三、若站方已认定无违,则其他使用者是否会对其混淆则在所不问。
大多使用者皆已为成年人,理应要有明辨事物之能。
四、人在世上皆有其基本权,这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普世价值。
其中包括了按己意申请帐号ID的权利。大家都是平等的。
只有在中国古代的帝制社会中,才会有不得与皇帝同名的规定。
而公民觉醒板,不是特定人的小团体,应该是个开放自由的空间,
那为何会出现类似中国古代忌讳与帝王同名的封建观念呢?
五、常山七次郎虽是开板板主,但也没伟大到跟皇帝一样,
其他板友自然也会分辨其他帐号的不同,
现任板主根本不需为此费心。
※ 引述《offish (offish)》之铭言:
: 一、首先,讨论范围包括公民团体这点将明确写出。
: 原板规:第一条第一项
: 本板为供讨论与公共议题有关之新闻、讨论、政策、心得与事务等。
: 修改为:
: 本板为讨论公共议题或公民团体,及其所相关之新闻、政策、心得与事务等。
: 二、其次,公民板经常出现相似 ID ,
: 但是这并不足以认定有假冒身分、伪称他人,或借此混淆公民运动资讯的行为。
: 对于这种状况,目前站方是认定是因为使用者在 ID 上用了数字所以要自行负责,
: 这对于其他使用者并不合理,忽略了造成板友分辨及阅读上困扰的事实。
: 为了避免这个状况屡次出现,因此将增加板规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款。
: 增加: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款
: 与他人 ID 相似,易于混淆,且未善尽说明责任者。
: 基于板规第十三条,这将会是罚则水桶两周的规定。
: 不过“相似 ID ”的管理细节并不能算每个板友都要清楚的部分,
: 因此依照上述板规,会另外拉出来定子法放在精华区,子法内容如下:
: 《公民板相似 ID 使用者管理办法》
: 一、为避免相似ID使用者造成其他板友阅读及认知上之困扰,
: 要求使用者须善尽自我介绍及分辨的说明责任,特订定本管理办法。
: 二、相似ID使用者,在自行协调或板主公告判断为相似ID后,
: 至少须在5篇新发表文章开头或签名档处,说明ID、暱称、登入次数、有效文章,
: 且不得变更文字颜色或背景色以遮掩资讯。
: 身分说明范例如下:
: 本人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登入次数》2796次《有效文章》1297篇
: 与 musashi5566 (内湖七迌郎)《登入次数》 55次《有效文章》 66篇为不同使用者
: 三、如站方有做出相关之判决,则身分说明中须再列入案件判决摘要。
: 摘要内容须包括站务人员ID、判决结果、判决内容连结,范例如下:
: 相似ID中,于批踢踢登入次数、有效文章篇数或公民板发文次数多者,范例如下:
: 经批踢踢法务 _____ 判决, musashi5566 虽注册与本人类似 ID ,但不予处分。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xxxxxxxxxx.A.4BF.html
: 不符合上述情形者,范例如下:
: 经批踢踢法务 _____ 判决,本人虽注册与 musashi5566 类似 ID ,但不予处分。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xxxxxxxxxx.A.4BF.html
: 四、相似ID中,未成为登入次数、有效文章数或公民板发文次数三项其中一项最高者,
: 每篇新发表文章均须使用身分说明。
: 五、限制相似ID者于本板之推嘘文使用权利,
: 至成为相似ID使用者中本板发文次数最高,
: 或相似ID使用者间均协调同意为止。
: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三、四、五条者为未善尽相似 ID 说明责任,
: 经警告后再度违反者,依违反公民板板规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款处理。
: 对上述内容有意见者或更好的作法者请提出,然后才会放回公民板讨论。
: offish.